最近收到作者咨询: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是否需要论文委员会审批?其实期刊投稿需要伦理委员会的证明,论文委员会是针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进行伦理审查的机构。在SCI期刊上投稿关于临床研究的内容,就会要求写明审核该研究的伦理委员会名称,以及通过审核的伦理审批号。
根据多年的经验来看,大部分期刊对没有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的论文不能发表的,如果在初审的阶段没有相关的证明,会告诉编辑将这一内容补充上,也有时会出现拒稿的情况。有时候补申请的伦理审批也是有用的,但是发现过审时间晚于研究时间,那么文章也是不能被发表的。
在我国伦理委员会是设立在医疗的机构中,伦理委员会中,除了个别从事法律或社区工作的成员以外,大多数都是自己医院中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因此伦理委员会作为医院的附属角色。
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程序:
申请伦理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校伦理委员会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验项目名称、编号、来源、状态、起止时间等基本信息。
2、项目负责人、实验操作人及联系人基本信息。
3、详细说明项目的意义、必要性,项目中有关人体及动物在实验中的作用、实验方案;预期可能出现的对人体、动物、自然、社会造成的伤害或意外情况及其处理预案。
4、遵守生命伦理基本原则、接受校伦理委员会监督与检查的承诺。
5、校伦理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