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史志》期刊简介:
《黑龙江史志》(半月刊),创于1985年,由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等四家政府机构主办的社科类月刊,国家二级、省一级期刊。
办刊宗旨:
《黑龙江史志》坚持立足黑龙江、宣传黑龙江、热爱黑龙江、振兴黑龙江,以繁荣社会科学学术理论,加快不同民族文化、科学理论的交流步伐,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办刊指导思想,引进专业人才,激活办刊机制,提高办刊质量,强化学术水准,在省内外社会科学学术理论界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期刊栏目:
方志论坛、续志探素、地情研究、人物春秋、民族风情、当代龙江、年鉴编纂、地方史编研究
期刊收录:
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黑龙江史志杂志社征稿要求:
黑龙江史志投稿要求:
1.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真实、逻辑严谨、文字准确、语句通顺。
2.文章内容以3200字或整数倍字数为宜;文章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等要素齐全。
3.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符号前均空两格。引文务必注明出处。注释一律在文末使用脚注,整体排序,用①②③……表示;参考文献放在文末,用[1]、[2]、[3]……表示。
4.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推荐使用三线表;图片清晰,注明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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