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些单位每年都有职称晋升的机会,但是没有满足条件的是不能参与职称评审的。最近有作者咨询河南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编辑查阅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事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从事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等专业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农业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
(一)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评审条件
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①②③中须符合1条:
(1)省辖市以上农业技术人员:
①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本专业重大科技、推广开发项目1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2项。
②参与编制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1项,并正式颁布实施。
③参与完成1项以上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发,获省辖市(厅)级及以上认定证书。
④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1项,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⑤参与编写实验室程序文件、质量手册、资源手册、作业指导书等,该实验室通过省级认证。
⑥作为主要撰稿人,出版本专业论著不少于1万字或编制图册不少于5千字;或独著(或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1部。
⑦任现职期间,受到省辖市及以上工作奖励,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辖市及以上业务部门表彰。
(2)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
①参加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1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1项以上。
②参与编制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1项,并正式颁布实施。
③参加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等1项。
④参与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试验研究报告等,被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1篇以上。
⑤作为主要撰稿人,参加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8千字以上;或参与编著农业区划、农业志、品种志、农业年鉴、疫病志等,本人撰写1万字。
⑥任现职期间,受到县级以上工作奖励,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辖市及以上业务部门表彰。
(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评审条件
工作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①②③中须符合1条:
(1)省辖市以上农业技术人员: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或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1项(限前10名),或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2项(限前7名)。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或地方标准2项,并正式颁布实施。
③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2项,或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3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4项。
④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⑤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2项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勘察、设计、研发,获省辖市(厅)级及以上认定证书。
⑥在CN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正式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或编制图册1万字。
⑦任现职期间,被授予省辖市以上工作奖励或技术荣誉称号。
(2)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
①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1项,或省辖市(厅)级重点科技项目2项。
②参与编制国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或企业标准2项,或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2项,并正式颁布实施。
③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1项,或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2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3项。
④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
⑤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发,获省辖市(厅)级及以上认定证书。
⑥主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等3项以上,技术推广覆盖率占本区域适宜推广面积的20%以上,或累计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
⑦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写实验室程序文件、质量手册、资源手册、作业指导书等,该实验室通过省级认证或被评为省(部)级标准化实验室。
⑧在CN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或编制图册不少于8千字;或独著(或第一作者)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本人撰写2万字。
⑨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县级以上工作奖励和技术荣誉称号;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级以上业务部门表彰。
(三)高级农经师评审条件
工作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①②③中须符合1条:
(1)省辖市以上农经工作人员: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本专业成果奖1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科研、调研项目2项,并通过鉴定验收。
③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出版专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或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发展规划、农业志、农业年鉴、培训教材等,本人撰写3万字。
④指导2家省辖市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⑤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工作意见或建议等,被同级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以上。
⑥负责查纠农民负担案件或审计农村集体财务典型案例3起以上,其查处意见和建议、审计结果被同级及以上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采用。
⑦任现职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农业和人事部门授予的业务工作奖励,或省辖市以上技术荣誉称号或工作奖励。
(2)县及县以下农经工作人员: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本专业成果奖1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研究、调研项目1项;或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点科研、调研项目2项,并通过鉴定验收。
③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本人撰写1.5万字;或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发展规划、农业志、农业年鉴、培训教材等,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④指导2家县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受到省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⑤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社3个以上,且至少有2个被认定为省辖市级示范社。
⑥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工作意见或建议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以上。
⑦负责查纠农民负担案件或审计农村集体财务典型案例3起以上,其查处意见和建议、审计结果被县及以上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采用。
⑧任现职期间,被授予省辖市以上技术荣誉称号或工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