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如果符合评职要求可以参与职称评审,评职称不仅要满足评职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还需要提交一些办理材料。那小学教师评职称需要材料和流程分别是什么呢?
一、小学教师评职称需要提交的办理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原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从参加工作时的学历开始提供)、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中小学教师提交《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过度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七)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八)教学研究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放置材料袋内,其中(二)至(六)项装订成一册,第(七)项装订成一册,第(八)项装订成一册。
二、小学教师评职称流程
(一)办法制定。
学校(单位)制定竞聘办法,并采用民主表决的方式,在本校(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征求意见,经80%以上教职工同意,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机构成立。
学校(单位)成立由领导和专任教师组成的考核聘任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负责本校(单位)申报人员的考核推荐。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根据学校(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或下达的评审数额,对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标准条件,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能反映本人政治表现、师德修养、教学水平和教学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交学校(单位)审核换代推荐。
(四)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在全校(单位)范围内公布拟竞聘的岗位和条件学校(单位)根据空岗数额或下达的评审数额,对符合竞聘条件的申报人员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讲课和面试答辩等方式,结合平时教书育人业绩情况,由考核聘任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全校(单位)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后,对已经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拟聘人选,不需再进行评审,由学校(单位)直接聘任;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拟聘人选,由学校(单位)按我省现行规定,推荐到相应评委会进行评审要求。
(五)资格审查。
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组织评审。
市、县(区)组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七)公示结果。
在当地媒体或教育网站公示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发文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省人社厅、市、县(区)人社局分别对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以上分享的小学教师评职称需要材料和流程是昭通市发布的通知,不同地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流程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以上分享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要以所在地区下发的评职文件为准。
延伸阅读知识:评职称论文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