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教学档案、医疗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等专门档案工作及档案研究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档案系列专业人员职称,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需要了解当地的评审条件,这里以内蒙古的条件为例分享给大家,仅供参考:
一、 研究馆员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1.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期间,获得盟市(厅、局)级以上档案管理方面的奖项2项以上;
2.主持制定盟市(厅、局)级以上档案事业中长期规划或从事行业规划、档案政策研究,主持制定重点行业规划、重要档案政策、重要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等,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
3.主持自治区(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并被有关部门采纳;
4.指导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通过自治区级以上考核测评,达到一级标准;
5.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编写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前三位作者)1部以上。
二、副研究馆员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1.获得本专业盟市(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制定重点行业规划、重要档案政策、重要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1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研究盟市(厅、局)级以上课题,并被有关部门采纳;
4.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通过自治区级以上考核测评,达到二级标准;
5.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编写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前三位作者)1部以上。
三、馆员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完成本单位档案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及组织管理,经实践运用达到预期目标;
2.工作能力突出,受到本单位或档案主管部门的专业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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