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了评副高级职称的条件就可以参与职称评审。接下来给大家说一说天津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仅供参考。
(一)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1.副主任医师
(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2)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
2.副主任护师
(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2)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40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48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3.副主任药师
(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2)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能够完成单位规定工作数量要求,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4.副主任技师
(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7年。
(2)担任主管技师期间,能够完成单位规定工作数量要求,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二)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任期内应至少完成以下1项代表作:
1.作为第一完成人,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心理治疗案例、手术视频、护理专业报告、公共卫生专业报告、药学专业报告、医学技术专业报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3.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
4.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承担字数累计不低于5万字。
5.作为副主编及以上,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本人承担字数累计不低于5万字。
6.参与研究并印发实施的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7.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含住培医师)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承担本专业省部级及以上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
8.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本专业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本专业省部级科研成果。
9.作为额定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二等奖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获省部级科技奖项三等奖。